注意!广州一化妆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因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2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2021年5月24日,广东省药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张某(以下称“当事人”),因故意向广东省药监局提供虚假产品销售价格及作假的产品召回文件证据,最终被罚款2万元。
从广州省4月7日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诺必行婴宝幼儿特护膏”(限用日期分别为20211118、20210405)及1批次“诺必行婴宝护肤霜”(限用日期:20221025)经检验,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苯海拉明、克霉唑”;当事人生产的1批次“金银花蕾婴儿护臀膏”(生产批号:20171108),经检验,含有化妆品禁用物质“咪康唑”。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吊销了该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而从5月24日广东省药监局对外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广东省药监局调查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一案中,当事人作为涉案公司的质量负责人及受法人委托的全权授权代表,向药监局供述并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产品“诺必行@婴宝幼儿特护膏”(规格20g/瓶,限用日期:20211118. 20210405)的销售单价为1.6元/瓶,“诺必行婴宝护肤霜”(规格:13.5g/支,批号:AD2601)的销售单价为0.85元/支。
上述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广东省药监局最终调查认定的事实不符,为虚假的产品价格信息。同时,当事人还向广东省药监局提供了虚假的产品召回证明材料,严重干扰及妨碍了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据了解,2021年4月21日,广东省药监局就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粤药监稽妆听告(2020)2006号),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未申请听证。
在广东省药监局调查期间,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产品销售价格及作假的产品召回文件证据给办案人员。依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符合从重处罚情形。
当事人在接受广东省药监局调查期间提供虚假产品价格信息及虚假产品召回证明材料等虚假证据材料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证据材料,或者隐匿、转移、毁灭有关资料,妨碍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处三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处理、启封或者转移已被封存的物品的,处该批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责任人处三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最终,广东省药监局经过考量,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罚款20000元。
据4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0年《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5447家,比上一年增加387家,同比增长7.65%。
报告显示,截止至2020年年底,广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总数最多,占全国化妆品生产企业的54.47%,共2967家。
广东是我国化妆品产业大省,目前,广东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108万多个,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5016个,化妆品企业数量约占全国60%。所以,广东省药监局应更加重视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尤其是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在化妆品行业的严厉监管下,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应更加严格。
5月2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20-2021年度》。
《报告》是在新《条例》正式实施后首次与新闻媒体交流沟通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指出,2020年,广东省对622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责令25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整改,对9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立案查处。全省各市对52202家经营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责令2625家企业整改,对1463家企业立案查处。
另外,从打击非法添加行动结果来看,祛痘、祛斑美白、面膜和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仍然需要持续进行专项整治。祛痘、祛斑美白、面膜和儿童化妆品等功能性产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较为严重,风险程度较高,威胁消费者安全。2021年,将重点监督儿童化妆品等功能型产品。
除此之外,广东省药监局还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点点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一事,并表示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集中力量,快速处置,从重处罚,及时宣传,对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更好发挥专项检查的震慑作用。
同时,广东省药监局还提醒消费者应理性选购儿童化妆品,谨慎购买功效产品、熟悉安全消费常识、警惕产品宣传陷阱、选择规范渠道购买,发现违法违规产品及时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