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成交反悔 竞买人90万保证金打水漂还被拘
发布时间:2019-06-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今年3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一家公司49%的股权进行网络拍卖后,竞买人冯某以最高应价4600万竞得。然而,冯某却以种种理由拒不交纳尾款。5月中旬,法院对其处以拘留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5月20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法院已重新拍卖该标的,冯某不仅被取消了竞买资格,且如果重拍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冯某还要补其中的差价。
网拍反悔
竞得人被拘留并罚款10万元
绵阳人唐某因与他人有借贷纠纷,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经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唐某所持有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在淘宝网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起拍价为625万元。
冯某是资阳人,参与了这次司法网络拍卖,并交了90万元保证金。3月28日,经过21轮竞价,冯某以最高应价4600万元竞得。然而,冯某在竞得后,却以种种理由拒不按期交纳拍卖尾款4510万元。在法院催交下,冯某请求延期交纳,法院也同意了其请求。但是,到期后冯某仍不交纳。
5月10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关规定,决定对冯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10万元。
“冯某通过竞拍竞得标的物后,无视法律权威反悔毁约,已严重扰乱了司法拍卖程序,严重妨害了法院执行工作,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正当权益。”5月20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对其作出了拘留并处罚款的决定。
重新拍卖
如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
原买受人还要补差价
5月11日,在拘留期间,冯某承认错误,积极交清了全部罚款,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前解除了对冯某的拘留。
“他自称竞拍标的物后,经过咨询,股权过户时还需要800多万元的税费,但据我们所知,好像是不需要的,但不管他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在网拍竞得后反悔、违约。”20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冯某在被拘留后积极交清了罚款,而且写下了保证书,称自己法律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据了解,目前,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重新拍卖唐某所持有的某公司49%的股权。不过,冯某仍然还将负有相关法律责任。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法。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唐某所持有公司的49%的股权,最终拍卖成交价少于4600万元,差价部分将由冯某弥补。
法律延伸
司法拍卖成交后又反悔 后果有多严重?
该案中,由于冯某竞拍成功后又反悔,不但90万保证金无法退回,还要承担重新拍卖后的差价。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一次悔拍,为何代价这么大?
A
防止恶意竞拍
竞拍人通过交纳保证金获得参与竞拍的资格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告诉记者,由于网络拍卖存在竞买人分布范围广、身份甄别难、违法行为认定难、违法责任追究难等情况,为了保证网络拍卖的公平、顺利进行,法律特此规定了竞拍人履约的保障规范,也是在保证司法权威性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参与竞拍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拍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拍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而且竞拍人参与竞拍,需要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与竞拍。这样规定的初衷是竞拍人通过交纳保证金获得参与竞拍的资格,不会出现恶意竞拍、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导致竞拍失败,侵害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利益。”郭刚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而竞拍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会在竞拍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B
悔拍代价大
不仅仅是违约行为,也是妨碍司法的行为
针对在拍卖过程中又反悔想退出的,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林表示,目前法律对拍卖退出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将会承担如下责任:一、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二、被悔拍拍品重新拍卖时,悔拍者不得参与;三、保证金不足冲抵重新拍卖差价、损失、佣金等费用时,由悔拍者补齐。
“也就是说,拍卖成交后再反悔,买受人承担的责任较重。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需要或者无法继续参与竞拍,可以在拍卖前或拍卖中,以恰当的行为选择退出。比如消极竞拍,以不作为退出,待其他人拍卖成交时,自己的保证金就可以退还了。”李小林说。
前述案件中,冯某因为拍卖成交后拒绝支付尾款,被罚款和司法拘留,李小林认为由于司法拍卖也属于法院执行环节的司法行为,对于拍卖成交后拒付尾款,不仅仅是违约行为,也是妨碍司法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对其处以拘留、罚款等。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严格的拍卖流程和规范可以防止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参与竞拍等违法行为,避免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因此,竞拍人参与竞拍前应严格遵守竞拍规则,仔细查看竞拍财产公示的说明,拍卖成功即视为其愿意履行支付竞拍款的义务。竞拍人不得单方悔拍,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郭刚说。
(原标题:司法网拍成交后反悔 遭凶了:90万保证金打水漂 还被处拘留并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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