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销售的禽类等肉制品无证销售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发布时间:2019-06-18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小小菜市场 事关大民生”系列报道8
农贸市场销售的禽类等肉制品须有“两证”
无证销售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近日,记者在对市城区农贸市场活禽宰杀情况走访调查中,发现各大市场普遍存在活禽销售和现场宰杀的情况,且部分商贩出售的牛肉、兔肉、禽类产品等没有进行检验检疫。针对本报调查发现的问题,船山区畜牧局、经开区食药监分局等分别对宰杀、市场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积极检查整治,严格要求市场上的牛肉、兔肉、禽类产品,以及冻肉等肉制品必须要有相应的进货凭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才能上市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消毒
定点屠宰:严把进货和检验检疫关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实行活禽集中定点宰杀和交易的通告》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活禽宰杀交易市场,防止各类禽疫病发生和传播,提高上市禽类产品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城区中环线以内活禽宰杀和交易必须在遂宁南大冷鲜水产品市场内(银河南路949号)进行。
那么,定点屠宰市场对活禽及肉品的监管如何呢?21日上午,记者来到遂宁市南大活禽生猪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市场现场查看。一辆货车从德阳运输了390只鸡正在该市场门口接受船山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南大公司工作人员对此批鸡的进货渠道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查验,填报了《遂宁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活禽入场申报单》后,该车辆方可进入市场。随后,工作人员对车辆和鸡群进行消毒。船山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按照此批鸡总数的10%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进行宰前检疫,然后,此批鸡才准入进行市场销售和宰杀。宰杀后,还将进行屠体检查、内脏检查、复检、内外清洗等一系列程序,再贴上蓝色的带有二维码和编号的检疫贴标,最后才是宰后进行市场销售的成品白条鸡。
抽检
据船山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乔伟介绍,畜牧部门对动物宰杀点的监管十分严格。2017年12月起,遂宁市南大活禽生猪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市场为定点宰杀地,一些大型养殖场的鸡鸭鹅等禽类都运往这里集中宰杀。在这里,不但宰前需要出示相关进货凭证,还要进行多次检疫,最后才能上市销售。对于病死禽类一旦发现将没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决不流向市场,保证市民吃上“安全肉”、“放心肉”。
集中宰杀是否受城区禽类贩卖商户和市民青睐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到,除了春节市场上对禽类产品需求量激增时,市城区某些商户会将活禽拉到集中宰杀点宰杀外,平时很少有市民或是禽类贩卖的商户在这里购买和宰杀。呼吁广大商贩和市民为了安全和卫生,活禽销售和宰杀到定点市场进行。
禽类等肉制品:须有“两证”才能上市销售
针对各大市场均有活禽销售和现场宰杀的行为,船山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责成各辖区街道办事处、食药局、城管执法局、工质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市场上活禽销售和宰杀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并劝说销售和宰杀的商户进行搬迁到南大活禽生猪集中交易定点屠宰市场内。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禽类、牛肉等柔和肉制品,遂宁市经开区食药监分局、船山区食药监局等表示均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上市销售肉和肉制品必须有进货凭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才行。
下发整改通知书
对此,经开区食药监分局针对辖区农贸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制品开展了联合执法整治行动。该局工作人员共分5个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对7家食品生产企业、6个农贸市场、8家超市、38个冻库、155家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经营店和卤菜店、36处流动肉摊开展鲜肉及肉制品排查工作,重点对川中大市场、嘉兴农贸市场、南大出租冻库等区域,主要检查冷冻食品和上市销售的禽类肉品有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禽类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溯源管理制度,严禁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肉产品上市销售;要求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严把采购和质量关,不得购销病死、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肉类;对有无生产经营使用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无索证索票、经营环境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发出了监督意见书27份,查获川中大市场某经营部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38件,查获南大出租冻库涉嫌无中文标识、无海关进口货物报关证明和无检疫检验证明的冻肉制品69件,现已进入立案调查。
遂宁市经开区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经开区食药监分局将严格要求禽类销售方建立进货台账和检验检疫,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惩不法行为,全方位合力监管肉食品安全,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对此,船山区食药局也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肉类市场监管,规范肉类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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