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云南鲁甸崇文社区群众聚集殴打警察事件官方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1.24”妨害公务案件发生后,鲁甸县公安局及时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工作,经政策法律宣传、调查取证、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实施抓捕等相关工作。目前,有6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01-26
1月24日上午,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三委干部到崇文社区1—4组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10:20许,崇文社区三组群众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情绪激动,与社区干部发生抓扯。期间,其婆婆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家属以王某某死亡与程某某在社区争吵有关为由,围堵社区办公楼,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接报后,鲁甸县委、县政府迅速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群众的情绪疏导、思想稳控、政策宣传等工作,并安排妥善处理死者善后事宜。但部分群众不愿离开,并将现场做群众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围困在一辆警车内。19:00许,当工作人员欲带离车内两人时,遭到部分群众阻挠。市委、市政府接报后,主要领导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立即率相关部门赶赴鲁甸指挥。21:30许,车内两人被安全带离现场,带离过程中现场民警遭部分群众扔石块袭击,受伤民警已送医院医治,现场无群众受伤。
目前,鲁甸治安秩序平稳。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四套班子成员带领的群众工作组,继续深入群众听取诉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经公安机关对现场群众及家属进行走访了解,接受了解的现场群众及家属均表示王某某死亡与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无直接关系,家属已着手办理死者后事。公安机关正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取证,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2018-01-26通 告
人民网昆明1月26日电 (李发兴)1月25日,鲁甸县人民法院、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鲁甸县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称,1月24日,部分不法人员在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殴打处警公安干警并砸毁警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法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为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特通告如下:
一、2018年2月3日0:00时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涉嫌违法,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清问题、具有悔过表现且情节轻微的,依法不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后,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涉案人员家属应当规劝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在家属、亲友的规劝、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的,视为投案自首。
四、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五、对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民予以保护,并给予奖励。
六、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所有涉案人员必须彻底打消侥幸心理,悬崖勒马、悔过自新,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七、举报及投案方式:1、直接到鲁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或鲁甸县公安局文屏派出所举报及投案;2、拨打举报电话110、0870-8121384或者13908707763(李警官)、13638801529(李警官)。
据鲁甸县委宣传部1月24日晚通报,当天上午,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三委干部、棚户区改造工作组到崇文社区1—4组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10时20分许,崇文社区三组群众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情绪激动,与社区干部发生抓扯。期间,其丈夫的母亲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家属以王某某因听说程某某在社区争吵受惊吓去世为由围堵社区,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鲁甸县委、县政府接报后,立即指示相关县级领导带领文屏镇和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要求查清事件原因,充分听取群众诉求,全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018-01-25
1月24日上午,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三委干部、棚户区改造工作组到崇文社区1—4组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10时20分许,崇文社区三组群众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情绪激动,与社区干部发生抓扯。期间,其丈夫的母亲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家属以王某某因听说程某某在社区争吵受惊吓去世为由围堵社区,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县委、县政府接报后,立即指示相关县级领导带领文屏镇和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要求查清事件原因,充分听取群众诉求,全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鲁甸县已成立专门工作组,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县公安机关继续对此案展开进一步调查取证,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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