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长江禁渔四个月 “长江刀鱼”全面禁捕
发布时间:2019-06-21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江海明珠网讯(记者 张飞飞 丁子力)从明天零时起到6月30日24时,长江将进入一年一度的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今天,市渔政监督支队会同南通海事局、长航公安、市水警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宣传长江禁渔制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上午,联合执法队从裤子港海事码头出发,一路向北,对长江崇川、港闸、如皋段进行了巡航检查,由于前期宣传到位,没有发现违法捕捞船舶和人员。禁渔期间,我市沿江各地的渔政部门将充分调动执法船艇,联合公安、海事等多个部门,对各辖区江段进行常态化巡航检查,切实做到“水中无违规网具、水面无违规渔船”。市渔政监督支队负责人表示,对违反长江禁渔期管理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长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三无”涉渔船舶、违法设置的渔具一律收缴和强制清除;对非法捕捞的持证渔船,按有关文件规定,吊销相关证件。
和往年相比,今年长江禁渔政策更为严格。以往,长江刀鲚捕捞执行许可管理制度,只要申请专项捕捞证,就可以在禁渔期内从事刀鱼捕捞作业。但从今年2月1日起,国家停止发放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这就标志着,从今年开始全面禁止捕捞长江刀鱼。
不过尽管如此,市场上仍有一些商户打出“长江刀鱼”的招牌。农业部门提醒,刀鱼的来源和品种有多种,包括江刀、湖刀、海刀等等,并且人工养殖技术也已初步成熟,市民选购时应仔细辨别清楚。同时,他们也倡导市民,在长江禁渔期间,不捕捞、不购买、不食用长江水生生物,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参与长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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