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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2016年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6-2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地点:恩施州纪委监察局7楼会议室

  主题:通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例

  发言人:恩施州纪委宣传部部长 饶章涛

  主持人:方佳

  方佳: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恩施州纪委、州监察局2016年度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恩施日报、恩施晚报、恩施新闻网、恩施发布,恩施电视台、恩施州广播电台、云上恩施、恩施周刊等州内各大媒体记者,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例。我们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对这些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范围,进一步形成震慑效应,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恩施州2016年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下面,有请恩施州纪委监察局新闻发言人饶章涛同志通报案例内容。

  饶章涛:“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2013年4月,咸丰县档案局虚列支出套取“咸丰县土地山林政策演变史”专项经费17400元,其中一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加班补助。2016年2月25日,咸丰县纪委给予该局局长陈学军诫勉谈话处理。2016年4月7日,咸丰县监察局给予该局副局长张选君行政记过处分。

  2.2016年2月11日,咸丰县财政局丁寨财政所所长金国荣在操办前妻母亲丧事时,违规收受本单位职工11人礼金共计2800元。该所副所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昌义,擅自以“财政所办公室”的名义发消息通知该所职工前去吊唁,且本人送礼金300元。2016年4月7日,咸丰县纪委分别给予金国荣、李昌义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9月至10月,巴东县国土资源局茶店子国土所所长谭江波、工作人员廖汉斌,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驾驶牌照为鄂Q7116A的公车上下班。2016年4月12日,巴东县纪委分别给予谭江波、廖汉斌党内警告处分。

  4.2016年1月11日,鹤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食品中队中队长宁廷波与工作人员田健驾驶执法车辆(鄂Q64606)到恩施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办理有关业务后,邀约朋友吃饭并用公车送朋友。2016年4月10日,鹤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给予宁廷波、田健行政警告处分。

  5.2012年至2013年,来凤县接龙中学校长刘志祥分三次向县教育局原局长黄万国(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6万元,百福司镇中心小学校长向军分三次向黄万国送礼品礼金共计人民币0.5万元。2016年4月24日,来凤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刘志祥、向军行政警告处分。

  目前,“四风”问题总体得到有效遏制,全州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但作风建设仍然处于“不敢”的阶段,还没有形成自觉和习惯,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要强化底线思维,针对本地本部门易发“四风”问题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守住底线,严防反弹,让作风建设“蹄疾而步稳”,发展更上一重天。

  关于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实施以来,全州问责了一批纪律松懈、作风懒散、工作消极的机关工作人员。现将部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1.2016年4月3日清明假期间,恩施市三岔乡水利水管站号码为0718-8752285的值班电话因欠费无法接通,崔家坝镇水利水管站号码为0718-8713476的值班电话因欠费无法接通。2016年4月28日,恩施市监察局分别责令三岔乡水利水管站站长李逵、崔家坝镇水利水管站站长陈卓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2.2016年清明节放假前夕,利川市林业局水杉母树管理站工作人员杨建国,在制作假期值班表时,误将非本单位人员电话号码确定为单位值班电话。主持该站工作的副站长陈本德(为当期实际值班人员)未认真审核就盖章上报,造成放假期间值班电话错误问题。2016年4月28日,利川市监察局责令陈本德作出书面检查,建议利川市林业局对杨建国作出相应处理。

  3.2016年4月1日上午,咸丰县城管大队城北中队巡查队员冯伟、肖云在巡查时间内到幺妹子早餐店吃早餐;巡查队员袁慧在巡查时间内到康民大药房买药。2016年4月18日,咸丰县监察局责令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方祖汉、城北中队队长郑智敏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建议咸丰县城管局对冯伟、肖云、袁慧作出相应处理。

  目前,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主动参与政务、精心管理事务、积极督查要务、全力做好服务。但少数单位和干部还存在纪律松懈、作风懒散、工作消极等问题,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机关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行政问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所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要查处一批典型问题。全州监察机关要重点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职责的行为;在行政服务中拖拉延误、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服务重点企业中怠于行使职权,作风不实、效能低下,贻误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影响企业发展的行为。

  三要严肃追责问责。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根据情形追究相关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责任,并对问责追责情况通报曝光。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推动《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落地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方佳:新闻发布会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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