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7亿大单 精功科技收关注函
发布时间:2021-11-2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11月22日盘中刚创下年内新高的精功科技于当日晚间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公告显示,11月17日,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碳纤维复材产品项目(EPC)》招标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载明,精功科技为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单位,项目预估金额为7亿元。
而11月17日晚间,精功科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精功科技表示,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上述中标事项于11月18日晚间才进行披露。精功科技表示,上述项目预估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5.43%,后续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对于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原因,精功科技表示,11月17日收市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事先对公司的信息进行了网上检索,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网站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当日收市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电话、微信或函件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前述人员回复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发生,且本次中标事项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也均未告知公司业务部门关于公司中标公示事项。
11月18日上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过网络进行例行检索时,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才发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已于11月17日对本次招标中标结果进行了公示。
针对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精功科技结合过往招投标情况、本次招投标流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流程等,说明公司未在11月17日及时获悉中标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及公司相关制度流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精功科技近期股价大涨。交易行情显示,11月1日-22日,精功科技区间累计涨幅达64.35%,11月15日-17日区间累计涨幅为24.08%。针对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本次招投标前期筹备情况、招投标流程节点、招投标知情人及执行人情况,以及公司股价近期变化等因素,说明是否存在中标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披露中标信息后,精功科技股价继续上涨,并于11月22日盘中创下29.66元/股的年内新高。截至当日收盘,精功科技报28.86元/股,涨幅为6.73%,总市值为131.4亿元。
某投行人士汪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标信息已在公开平台公示,就存在遭公众知晓的可能性。此外,一般情况下交易对方应将中标情况通知至上市公司,市场及监管很容易对公司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情况产生质疑。
此外,精功科技还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招投标是否与相关人员减持计划存在关联。
据了解,精功科技10月15日披露公告显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江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形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50.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85%)。
对此,深交所要求精功科技说明孙建江减持预披露至今的实际减持情况,并说明本次招投标是否与相关人员减持计划存在关联。此外,深交所要求精功科技核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3个月以来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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