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汇报3篇
发布时间:2021-11-2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汇报3篇是为您推荐的内容,希望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汇报第1篇
县经信局在市、县整治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履行相关职能,从源头上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一步规范,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源头企业治超效果明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了排查,强化了整治
3月份以来,我局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城南局,到青山水泥开展了“货运源头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一是以整治活动为契机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共发现10起超限超载现象,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企业在6月底前整改完毕。二是动态巡查,及时组织打击、取缔超限超载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为认真履行好治超工作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规范、有序、长效。我局对源头治超工作中的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学习培训、进驻值勤、巡查监管、短途治理、案件倒查以及信息化建设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巡查队监管范围和职责,并在全体治超人员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加强进驻巡查监管,履行治超工作职责
今年以来,进驻青山水泥的20人次,不定时的对进驻企业装载、磅房、开票、门卫等处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查队按照要求,除履行正常的工作任务外,根据划分的监管范围,不定时的进行巡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帮助指导企业进行纠正,同时加强与企业治超负责人的联系,通过说服教育和沟通协商,达到相互配合,共同治理,完成好源头治超工作任务的目的。对拒不配合,也不积极整改的企业上报县治超办进行处理。通过加强监管、指导整改,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一步规范,超限超载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中,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动态巡查,防止被整治区域死灰复燃,及时发现新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取实效。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汇报第2篇自去年以来,特别是今年3月下旬以来,我县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原则,从路面、源头、宣传、督办等方面入手,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强有力的治超工作态势,在全县打响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联合治超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一个月内累计出动执法车520辆次,执法人员1130人次,查处“两超”运输车辆120余台,卸载货物600余吨,切割墙板26台。全县碎石企业源头管控到位,公路超载超限运输得到有效遏制。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治超工作。《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出台后,公路治超管理工作已由部门职责上升为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在公路治超管理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我们认为,治超工作是事关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必须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为此,我们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迅速召开了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动员大会,对治超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制定了《孝昌县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长为正副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及工商、安监、国土、河沙等部门为源头治理责任单位,交通、公安交警、城管、质监等部门为路面治超责任单位。形成了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同时,县财政根据实际拨付工作经费,全力保障治超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营造治超工作氛围。把宣传教育贯穿治超工作全过程,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以及发政府通告、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超工作政策、意义,跟踪报道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共悬挂条幅、标语40幅,张贴通告3000多份,发放致司机同志、砂石企业主一封信1000多份,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电视台播放治超专题节目6期。通过多角度的宣传活动,保持了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和运输业户增强了对超载超限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三)源头控制,路面设卡,确保治超工作效果。结合我县实际,我们以治理本地沙石料运输车辆为重点,通过路面执法和源头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双超”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源头治理措施。把源头治理作为长效治超、确保实效的关键,努力把源头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大了货物源头、车辆源头、车辆装载源头的监控和管理力度,一方面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不符合开采要求或不按相关规定进行采矿作业的砂石企业一律予以取缔;从现在开始一律停止新的砂石企业审批;对没有达标的碎石厂一律停电、停供炸药和停业;对到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河沙资源开采许可证一律不予延期。另一方面,加强源头装载行为管理。源头治理专班进驻砂石企业,与砂石企业签订责任状,监督砂石装载行为,确保无“双超”车辆出场。同时,对在路面查处的“双超”车辆,通过倒查的方式,严厉追究企业及业主的责任。对发现超载超限车辆出厂,第一次对企业罚款10万元,第二次实行停业整顿。同时,由所在乡镇与县安监、国土、工商、环保等部门对碎石企业实行包保,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24小时驻厂,发现超载超限车辆出厂的,第一次对包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对包厂干部实行免职,惩戒期延长至一年。此举有效缓解了路面治超工作压力。
二是坚持不懈,始终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由于我县没有固定治超站,设立王杨线和107国道两个临时治超卡点,对大天线、107国道、王杨线等干线公路进行流动巡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三班倒方式昼夜卡点值守,每天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每班10人以上,其中交警2人、路政4人、运管2人,派出所1人、质监1人。同时,安排10名公安特勤随叫随到,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各卡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开展治超工作,即所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一律卸载、一律处罚、一律强制切割加高墙板、一律扣分并加盖篷布。具体执法工作中,对“双超”车辆一律过磅称重、卸载、复磅、从重处罚。同时,流动巡查专班负责看守主要路口,严禁“双超”车辆绕行逃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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