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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发布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警情通报》后,借款人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2-12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原标题:公安机关发布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警情通报》后,借款人该怎么办?)

投资人应该第一时间去登记权益。

什么权益?以后可能获得获赔的权益。

这里要注意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权益”,一个是“以后”。

所谓权益:

根据2011年最高法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解释和2014年的两高一部的司法意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而这里的“以后”:

一般是指案件最终判决生效后,由于非法集资案件相对比较复杂,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时间线往往或拉的比较长(可能是一年或者一年半以后),所以,可以理解为,很久以后。

法院会对被查冻扣的涉案资产进行返还,这种返还措施可能还会多次,因为生效判决一般还会判令相关被告人继续退赔,所以退赔工作可能是好几轮。

不需要登记也可以获赔吗?

有观点认为,不去登记,受损失的也可以获得退赔,这是因为凡是投资者,都可以认定为投资参与人,在获赔权利上等同于刑事案件被害人,都有获得退赔的权利,而警方在搜集证据时,一般都会把集资参与人的信息都搜集清楚,因此,不需要登记,警方也可以根据财务资料核对出真实的投资人,法院也可以根据此资料执行退赔工作。

总结:

这一点在理论上是行得通,但是考虑到实际操作中,大量案件中,警方或者办案机关搜集的相关投资参与人名单,可能会有重复,可能会有遗漏,可能会有代名挂单投资等等复杂情况,最好还是相关投资人主动去登记、核对真实的投资信息,确定退赔人、退赔额度,退赔账号等等,可以进一步的有利于退赔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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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曾杰律师 发表,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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