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迁·今日】玉林,40年土地变革不停步
发布时间:2019-06-2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今日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讲述人:兴业县四新社区
党委书记袁秋华
中国改革开放40年最令世界惊叹的成就之一: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的人口,这个奇迹缘于一项土地制度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项1978年发韧于安徽小岗村的改革,在千里之外的玉林激起数百万农民的热烈响应。兴业县四新社区党委书记袁秋华是这项改革的见证者、参与者、受益者。
容县千秋村连片柚子林。近年来,玉林市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农业规模化经营效应日益明显。
吃饱肚子是最大的道理
1980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为了把农业生产搞上去,原玉林地区贵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在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顶住各种压力,根据农民的意愿建立了农业生产责任制。这种责任制使农民获得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取得突破性增长。
袁秋华所在的兴业县(当时为玉林县管辖区域)紧邻贵县,两地山水相连,贵县的农民率先解决了饿肚子的问题,让兴业县的农民既羡慕又不服气。“大家觉得只要这个好政策在兴业实施,我们肯定不会差过贵县的农民!”袁秋华记得四新村是从1980年开始广泛讨论分田到户,村中大部分人欢迎这个政策,只有少部分人反对。他家属于多数派,一家9口人从父母到兄弟姐妹一致赞成分田。“那时我已经20岁了,开始懂一些道理,我就对反对的人说,你们讲再多的大道理也没用,我就是想吃饱肚子。”
饥饿的记忆对袁秋华实在太深刻了。他1960年出生,1976年初中毕业后回家务农。每天6时左右,生产队长吹哨,他就起床,吃口木薯粥就到地坪集合,领每天的工作任务,从早上干到天黑才收工。一个壮劳力,一年干到头,才700工分,每个工分顶当时人民币0.3元,也就分到200元左右。
那时算是袁秋华的父亲袁光奇最轻松的时候了。除3个尚在读书的小孩,家中已经有6个劳力,然而他们还是照样饿肚子。“家中9个人,一日三餐都是木薯粥,就是放一斤米,再放几斤木薯粉煮成的,基本没有菜,那时青菜都很少得吃,肉就更稀罕,年景不好时,春节连肉都没得吃。”袁秋华说。
每天近中午时,在田地最卖力的袁秋华不得不找机会偷懒一下。“实在没办法了,饿得头昏眼花,走路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轻飘飘的。”那时,袁秋华的最大梦想就是吃饱肚子。
然而这样的梦想对于袁家来说似乎太难实现了。贫穷似乎是勤劳的袁秋华甩不掉的帽子,此时的他已经在农村战天斗地4年了,然而家庭经济状况并没有丝毫的改善。住的还是穿风漏雨的泥砖瓦屋,穿的还是破烂的衣裳。家中最值钱的是一头肉猪,由于没有东西喂,养了两年还是瘦不拉几的。“靠挣工分养家,想勉强维持一个大人的温饱都难,一想到今后要结婚生子,心里就更迷茫了。”
所以当改革遇到阻力时,这位质朴的农民以最朴素的语言表达了对这项改革的支持。
改革推进势如破竹
改革千呼万唤终来到!1981年,四新村分田到户的工作基本结束, 袁家按人头分得7亩田。不用队长吹哨,袁家兄弟在父亲袁光奇带领下,起早贪黑,每天劳作不辍。这样的辛苦与过去相比却大不一样,插田只需两三天时间,而生产队的“大部队”方式却要用一个月时间才能完成。过去生产队长监工累得吐血,队员还是照旧偷工减料,而分田到户后不需监工,农户们耕田从不嫌辛劳。
人勤地不懒。袁家当年稻谷大丰收,稻田年亩产800公斤左右,总产量达到近6000公斤。“粮食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自己的,满足温饱已经绰绰有余了。其他村民情况基本与我家一样,有的村民亩产量过吨,吨粮田在那个时候就出现了。”袁秋华对1982年春节印象深刻,村中到处宰鸡杀猪,村民脸上挂满了笑容,一片幸福殷实的景象。
四新村等地的成功实践让这项改革以更快的速度在玉林其他地方落地。198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玉林地委在地委党校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央关于农村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生产队统一经营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充分肯定全地区贯彻中央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取得的成绩。
会后,各级党委、政府从机关抽调一批熟悉农村政策,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社队、帮助生产队落实和完善生产责任制,有力地促进全地区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1982年粮食的大幅度增产打下基础。
改革唤醒鱼米之乡
原玉林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孔庆芳1985年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桂南鱼米乡 玉林展新颜》保留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玉林改革开放初期创造的惊人成就的印迹:1982年,全地区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就增产了6.275亿公斤;1983年全地区粮食总产达30.98亿公斤,比1978年增长31.3%,创建国以来最高水平;1984年在罕见自然灾害面前,种粮面积减少,然而粮食产量稳定在原有水平……玉林的“广西乌克兰”之名就在此时响起。
由于农业生产责任制取得巨大成就,玉林地区的农村社队集体经营农牧副业,也自1982年起借鉴其经验,逐渐建立起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10月,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玉林落实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决定,全地区各县农民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我国农村土地从1984年到1998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没有调整,直接延长30年,1999年至2028年都是土地的二轮承包期限),以稳定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管好用好土地。
各项政策出台,稳定了农民们对土地的预期,也让吃饱肚子的他们对富裕有了更多的渴望。1982年,袁家把田地拿出一部分种黑皮甘蔗,并在低洼的地方挖了小鱼塘。同村的农民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里种甘蔗、青菜等各种农产品,山上种植果树、经济林,水里养鱼,家中养鸡、养猪……农副产品越来越丰富,农民手中的钞票也越来越多。”
历史数据显示,粮食的大增产,促进了玉林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1984年,全地区甘蔗产量达15.8亿公斤,比1981年增产5.7亿公斤。茶叶产量也逐步提高,茶叶出口在广西茶叶出口中占有相当地位。禽畜渔业也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已朝专业化、商品化方向前进。
土地流转逐渐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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