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启动“三年行动”打造金融安全区
发布时间:2018-05-27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10类金融业态将被纳入监管体系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昨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此前发布的《广州市决胜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深度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未来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10类金融业态将纳入监管体系,同时将依托防控中心建设广州地方金融大数据库,打响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
实现地方金融监管无死角
本月15日,由广州市金融局牵头草拟的《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实施,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出台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计划的城市。广州拟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形成“管理到位、发展稳健、监测全面、预警及时、处置有效、生态优良”的金融市场环境,打造广州金融安全区。
广州市金融局局长邱亿通在会上表示,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未来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借贷信息中介、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机构等10类金融业态、机构,将统一纳入到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范围。
据透露,目前广州市金融工作部门机构改革还在进行中,除了根据部门职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监管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外,同时还在全省(不含深圳)率先将风险投资市场、辖区内各类交易场所、区域股权市场纳入监管体系。
邱亿通表示,将充分发挥市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在市级层面统筹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问题;在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下推进市金融工作部门职能调整,强化监管力量;研究建立机构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的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地方金融业态监管的全覆盖、无死角。
国内首创首席风险官制度
邱亿通透露,《三年行动计划》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建立首席风险官制度、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四个方面。其中建立首席风险官制度,充实风险管理力量,为国内首创。
根据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首席风险官制度》显示,该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搭建、维护和运行公司风险体系、拟定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监控各类业务风险、建立企业风险数据库和跟踪档案等。今年3月,首席风险官制度已在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试行,下一步将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其他行业推行。
据新快报记者了解,去年6月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成立,成为国内首个省级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防控中心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金融监管科技,实现“主动发现风险—提示风险—处置风险—持续监测”闭环管理,形成了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的“广州模式”,在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
将建广州地方金融大数据库
下一步,广州将依托防控中心建设广州地方金融大数据库,充分挖掘提供企业征信、重大金融案件分析预警、开展存证服务等功能作用,不断丰富防控中心功能作用。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称,通过正面、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让类金融机构了解“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通过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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