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四问上海迪士尼:翻包、“双标”,这种霸王条款凭什么 51
发布时间:2019-08-16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近日,因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且要翻包检查,上海迪士尼乐园(以下简称“上海迪士尼”)被一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告上法庭。上海迪士尼回应: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
经查,美国和法国的3家迪士尼乐园并没有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的规定。凭什么欧美地区可以带食物,亚洲就不让带?上海迪士尼禁带食物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侵犯游客权益?翻包检查的行为合法吗?为此,人民网记者到上海迪士尼实地探访,并采访了游客、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相关专家、律师等。
一问:凭什么搞“双标”, 欧美带得亚洲就带不得?
近日,“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被告”一举登上微博热搜榜。
迪士尼在全球有六大园区。据媒体报道,欧美迪士尼并无禁带食物的相关规定。上海迪士尼开园之初也没有对自带食物有严格规定。2017年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才新增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
2019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的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将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
去年,迪士尼还因为儿童门票优惠政策搞“双标”,被家长刘德敏告上了法庭。事情起因是刚满10岁的女儿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却因为身高超过规定标准被要求补买门票。刘德敏认为,按照身高标准收取门票费用不合理,而且迪士尼在其他五家乐园采取儿童年龄为标准制定门票优惠政策,在上海乐园则采取身高标准,这是典型的“双标”模式,属于歧视性政策。
“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吗?”有网友表示。小王的指导律师、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丽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迪士尼乐园的“双标”做法,涉嫌对亚洲地区的歧视。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律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迪士尼引用的所谓国际惯例只是引用了对这企业有利的,而对消费者有利的没了!选择性的引用,这并不是国际惯例。”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文体法律部主任危羿霖认为,上海迪士尼关于禁带食物的规定,就是单方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二问: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
13日上午,人民网记者在上海迪士尼实地探访发现,游客被强制翻包检查的现象依然存在。
记者点击进入上海迪士尼官网上的“行前须知”,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禁止携带食品的说明提示。官网首页最下方乐园须知中确实有相关禁带食物的提示。在手机购票时,在页面的最后才看到相关提醒。
记者在距离安检约50米的售货亭背面,发现一块公示牌,绕过售货亭,能看到不能携带入园物品的具体规定。如果是迎面走来或者离开,很难注意到该公示牌。
售货亭后的公示牌
入园第一道关卡是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每个安检台都配备了1至3名工作人员,游客依次将包包和物品放在检查台上接受检查。入园前,记者的包内放有一个面包,一块巧克力,半瓶矿泉水,工作人员单独将面包捡出,要求吃掉再行入园。
因随身携带了一大袋包括寿司、面包等食物,一家四口只能站在安检边上,狼吞虎咽吃掉尽可能多的食物。父亲一边吃一边叹息说,第一次来乐园,并不知道禁带食物的规定。刚在地铁口买的食物就这么扔掉,太浪费了。
“你们凭什么翻我包,这侵犯我个人隐私权。”因携带了好几袋面包无法进入下一个安检环节,一名游客表示强烈不满。工作人员只是机械回复:这是我们的规定,请配合。另一名同行游客拍摄下该画面,被工作人员盯住并反复强调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要求游客打开拍摄画面,并删除相关内容。
翻包安检现场
游客在安检旁吃掉刚买的食物
游客张先生告诉记者:“我认为是对亚洲人的歧视,因为在欧美是不翻包的。”
危羿霖认为,经营者是没有权利去对游客做翻包检查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的规定,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邱宝昌认为,“上海迪士尼为了防止自带食物而对游客翻包检查的做法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搜?“如果怀疑消费者包里有其他东西,首先可以报警,让警察依职权来搜;第二,可以安检。安检是一种扫描,但不是搜查,不是把包打开。而上海迪斯尼是把游客的包打开,一件一件地看。”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三问: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园区出售的饮食就没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