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互联网演大戏 益阳女子一人分饰两角诈骗“男友”
发布时间:2019-09-19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男女网络交友、相亲日益频繁,然而各种婚恋骗局也层出不穷。近日,赫山警方就抓获一名假借恋爱结婚为由实施诈骗的女子,该女子通过使用两个手机号,一人分饰两个角色,自导自演了一出诈骗戏码。
11月8日,赫山派出所接到群众肖某报警,称自己被一名叫林某花的女子以结婚为名骗走钱财上万元。通过详细询问报警人得知:2018年7月份,受害人通过某交友APP和林某花认识,双方互加了微信号,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并见面。林某花自称是岳阳湘阴人,跟其姐姐一起住在益阳。两人交往几个月后,林某花的“姐姐”打电话告知肖某,让其为“妹妹”购置结婚所用的金器,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肖某爽快地答应了“姐姐”的要求 ,期间林某花还以“姐姐”的婆家过世需要上礼为由向肖某索要了2000元。眼看着两人约定的结婚日子临近,但肖某却发现林某花的电话无法接通,也不回复信息,有时就算联系上了林某花,林某花也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并称肖某若是真心喜欢她,就要给“姐姐”两万块钱彩礼,心生疑窦的肖某遂向警方报警。
受理报警后,赫山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缜密侦查,民警查清了林某花和其“姐姐”的真实身份,原来,林某花与“姐姐”是同一人,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已和湘阴一男子结婚生子。11月18日,民警在赫山步行街将准备出面拿钱的林某花抓获归案。“我根本没想到要跟他结婚,正好前段时间打牌输了钱,就想着骗他点钱,于是就冒充我姐姐的身份跟他联系取得信任,再以结婚为由骗他财物。”经审讯,林某花对诈骗肖某金器和现金用于个人消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花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婚恋交友存在一定风险,尤其是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小心谨慎,谨防上当受骗。(红网时刻通讯员 王维 记者 单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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