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爱华等两家化妆品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
发布时间:2022-09-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中新经纬9月9日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9日公布《关于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42号)》(下称通告)。其中提到,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停产整改,立案调查。
通告称,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责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立案调查。
具体来看,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是: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执行记录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未按照规定贮存原料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记录生产活动等问题。
国家药监局责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
截图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缺陷和问题则是: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未按规定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有效执行产品销售制度及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等问题。
国家药监局责成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项目和问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有关产品的委托生产。
截图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天眼查APP显示,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是秦继东,注册资本600万元,是一家集科、工、贸为一体的化妆品生产型厂家。其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停车场服务。
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是杨丽,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食品)、不含乳制品零售;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化妆品、洗涤用品、消杀用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美容美发器械、服装鞋帽、日用百货销售。(中新经纬APP)
转载请标注:我爱技术网——沈阳爱华等两家化妆品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