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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宇八方源自假央企“华宇系”,多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22-12-20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下旬,有关“中驰八方”的宣传攻势开始在互联网上兴起,但转过头来,当时间来到11月初,预热已久的中驰八方却突然销声匿迹。等到它再度重回大众视线之内,已然是11月下旬,而此时的中驰八方已正式更名为了宏宇八方。

  那么宏宇八方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宏宇八方又是如何跟国资委产生联系的?官方商城销售NMN食品的行为是否合规?“海参硒牡蛎钙”又是否具有保健功效?“仙脂源青春定格焕颜系列产品”自称具有亮白功效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

  背景追溯,来自“华宇”?

  据公开资料介绍,宏宇八方商城是一家涵盖新直销、新消费、新生态的惠民消费分红电商平台,覆盖直销板块、商城板块和同城服务板块,以新直销和消费分红为流量切入口,为疫情当下人群提供轻资产创业机会。经查,宏宇八方的经营主体为天津市宏宇八方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曹福,监事为刘文明,独资股东为天津市浩通茂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未知。

  经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宏宇八方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华宇系”的身上。天津市浩通茂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天津华宇华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又是华宇华泰(天津)实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继续往上追溯,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华宇华泰(天津)实业有限公司的独资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又是前者的独资股东,再往上,则可以看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名字。因此,在一些公众号的宣传下,宏宇八方商城似乎也得到了国资委的背书……这样说来,宏宇八方当真是有着国企或央企的背景?

  答案是否定的。在过往这些年间,华宇公司旗下发展出的子公司、孙公司众多,积年累月地形成了众所周知的“假央企军团”,即有着网贷行业“四大邪教”之一之称的“华宇系”。现如今,声名在外的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了不少人中“假央企”的典型,中国核工业集团不久前刚刚发布了《关于敦促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配合解决历史遗留工商登记问题的公告》,公告称:“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不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或企业。近年来,我公司努力尝试各种方式多次联系华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军先生,但至今均无法联系到。请李军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与我公司联系,并配合解决华宇公司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问题。”

  其实早在多年前,中国核工业集团就已在《关于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声明》中明确指出,华宇公司不是中核集团出资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华宇公司设立的各种冠以“中核”字号和号称中核下属公司的企业或机构,均未经过中核集团批准。声明还指出,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各类行为均不能代表中核集团及中核集团所属成员单位,中核集团及所属成员单位不承担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几个春秋过后,挂钩“华宇系”的多家平台相继处于失联、脱离的状态。2022年冬,备受争议的华宇系再度重回公众视野,便成为了宏宇八方的背书对象,不过老调重弹的“国资委”背景,恐怕已不再会令网友们信服。

  普通食品,医疗作用?

  眼下,摆在宏宇八方商城中的产品众多,备受推广人员青睐的“威乐咖牡蛎肽咖啡”便是其中之一,在宏宇八方APP的介绍下,这款产品被包装出了“抗肿瘤、降血糖、降低乳腺癌发病率”等多重功效。

  但调查发现,该产品的产品类型为固体饮料,可见,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对于上述涉及到医疗作用的广告内容,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明确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另外一款名为“海参硒牡蛎钙”的产品也备受追捧,该产品所含成分不仅被包装出了抗癌等医疗作用,还被特别强调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效。

  这样一来,可能会有消费者被这样的宣传方式所误导,进而误以为这款产品也具有其所含成分被包装出来的种种作用。调查发现,该产品的产品类型同样为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1341019400624,显然,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对于上述通过成分暗示产品功效的广告行为,《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NMN产品,如此宣传?

  最近几年,NMN产品的大火,也吸引到了不少商家的关注,宏宇八方也不例外,在官方商城中也有NMN食品出现的身影。

  对于一些互联网平台在网上销售NMN食品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明确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NMN在我国尚未获得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药品许可,不能作为食品和药品进行生产经营。同时,《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第一款为“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一言蔽之,既然NMN未被列入食品原料,其生产经营就是被禁止的。

  但宏宇八方不但在显眼位置上将该产品摆放上去,还明确指出该产品具有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效以及改善便秘的医疗作用,但正如前文所述,该广告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至于上述宣传材料提到的NMN具有所谓的“抗击衰老”的作用,有专家指出:“NMN确实可以补充老年人自身合成NMN的能力不足,但具有一定延缓衰老功效之说尚无证据。”在法律层面,根据有关规定,未来就算NMN有机会被列为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这些产品也不能以“抗衰老”“延缓衰老”“抗衰神药”等功能声称或者宣传术语出现在大众营销传播领域当中。早在2022年年初,市场监管总局就组织制定了《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延缓衰老”等原卫生部已不再审批的功能因与现有规定的保健功能定位不符,不再允许纳入目录。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简单地了解到了宏宇八方商城的背景,以及该平台中的某些食品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宏宇八方推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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