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五个强化”加强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发布时间:2021-03-2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增强市场活力,在更高的起点上为招商引资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近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五个强化”,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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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基础建设。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统筹与协调。从既要破除垄断、鼓励竞争,又要打击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统筹谋划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为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面向包括民营企业、外来投资者在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知识普及,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处置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营商环境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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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对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技术提升竞争能力的指导。以科技型、创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带动相关产业运用商业秘密保护手段提升市场竞争力;以“蒙字标”产品、地方特色消费品为重点,建立“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保护联络员”制度,突出重点,因企施策,指导企业建立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保护制度,科学防范因他人恶意攀附而削弱自身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健全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维权快速反应和异地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市及旗县区局联动的企业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侵权研判机制,依据权利人提供的“在先使用、广告宣传及销售状况、具有一定影响”等证据资料,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保护建议。对发生于异地的侵权行为,应通过向所在地监管机关发送附有相关证据资料的保护XX企业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在先权利请求函的方式,协调相关权利保护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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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对行政性垄断及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治理。建立涉企政策网上抽查机制,督促政策制定机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畅通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投诉举报涉及问题;发布公用企业竞争行为合规指引,强化公用企业经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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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持“指导、规范、惩治”并重原则,组织实施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专项行动;开展“蒙字标”产品、地方特色消费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在先权利保护行动;围绕社会关切,以各类综合电商平台、外卖平台,以及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共享经济”服务平台为重点,组织开展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以耐用消费品市场的商业诋毁、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中老年人“体验式”营销活动中的虚假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综合运用价格监管、消费维权执法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对公用企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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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强化监督指导,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维权先进事迹,为改进和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良好氛围。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提办制度。市局根据案件的社会影响和调查处理的难易程度,对上级机关、有关巡查巡视机构交办、转办的重大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实行督办、提办管理,以提高执法办案效能。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和措施,从源头上保障民营企业、外来投资者与本地公有制企业享有平等的竞争环境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努力消除民营企业、外来投资者在水电暖气等公共服务接入条件、交易条件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消除因商业混淆、虚假宣传、侵害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市场竞争机制造成的损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