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布2021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面向15个专业类招生
发布时间:2021-04-1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 今日,清华大学发布2021年自强15bgt/1804.html">计划招生简章。今年清华大学将在15个专业类中开展自强计划招生。学生可在4月12日-25日期间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报名。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清华大学自强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
    日程安排:
    2021年4月12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
    2021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1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1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1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