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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广播跨省推销\"神药\",几块钱的保健产品身价暴涨10倍

发布时间:2021-04-14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近期在收听广播时,经常收听到以专家讲解、听众互动等方式宣传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的广播。普通保健药品被宣传成“神药”,可以包治百病。在此渲染下,原价几块钱的保健药品身价暴涨10倍之多。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带货”宣传大多来自“灰广播”。

  这些“灰广播”是怎么通过合法广播频段进行播放的?应该如何管住这些违规操作?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北京市区收听到来自外地电台的药品推销广告

  “人体干细胞疗法,80天帮您细胞再生!80天助您肝脏功能恢复!赶快拿起电话订购吧!”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在进行公益诉讼监督时发现,这些广播中推销的保健品被渲染为可以“包治百病”,并且大多来自邻近省市区一些电台的播放信号。随后,办案组按照广播里提供的销售热线,拨打电话购买了3款保健产品,卖家均以快递邮寄、货到付款的方式交付。购买过程中,卖家对这三款产品均设置了最低购买数量,单次购买的金额上千元。

  “我们买的一款被包装成‘人体干细胞疗法’的非处方保健类药品,每盒96元,一次最少须购买16盒。”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助理樊士诚介绍,根据调查,一家通过“灰广播”销售保健品的公司,2年至3年内的流水甚至过亿元。

  在调查中,检察官还发现所谓“专家讲座”和“热线接听”,均为经销商提供的录音资料,包括听众拨打的热线电话,也根本接不进讲座现场,广播内容都是提前录制的。

  问题合同造成监管“黑洞”

  相对于“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的“黑广播”而言,“灰广播”实际上是通过合法广播频段进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播放,广告内容以宣传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为主。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涉及的12个频段所属发射台位置,分别位于津冀境内多个地区。个别区县广播电台将广告时段承包给广告公司,为吸引购买力强的听众,这些地区的广播电台将其广播发射塔的天线振子转至北京方向,甚至出现“北京听众比本地听众听得还清楚”的现象。广播电台和广告商之间、广告商和经销商之间都签署了合同,但合同内容在约束性条款等方面往往含糊其词,没有对广告范围、产品资质、合规性审查以及宣传方式进行详细约定,造成监管“黑洞”。

  “有不少广告从业人员联合网络媒体,为获取更大的收益,扩大广告覆盖面,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广告内容在网络上未经审核发布,且传播速度和更新速度极快,导致公众上当受骗。大部分的广告审查都是事后审查,这种审查具有很大的滞后性和被动性。”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分析认为,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如果广告的播放内容涉及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上构成了虚假广告宣传,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电台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检察建议督促从源头解决问题

  办案检察官持续对北京地区的无线电广播进行跟踪调查,监听到播放非法药品广告频率20余个,涉及药品近20种、医疗服务3个。

  “电波跨越京津冀,药品生产涉东北、西南等多地,通过快递销往全国……这种发散式营销提高了监管难度,造成消费者维权难。”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龙凌军告诉记者,这类药物广告的主要受众是患有各种慢性病的老年人。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办结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相关部门已完成对“灰广播”涉事单位、企业的排查和整改。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还依法将所排查案件线索移送河北等地检察机关处理,河北多地检察机关已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此外,办案组还建议,针对“灰广播”发射功率强、覆盖范围广、隐蔽性强等突出特点,亟须形成工作合力,持续高压打击,彻底根治取缔。要建立京津冀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取缔、鉴定、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的工作合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完善硬件和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公众举报机制。要健全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制度,实行虚假广告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和消费者团体的监督作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张力表示,还要从技术层面上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增加消费者维权收益,从而增加虚假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使其无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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