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
发布时间:2021-07-15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
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申报的虎牙公司(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全面分析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因素,以及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并多次听取腾讯陈述意见。
审查表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游戏直播市场。腾讯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和斗鱼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目前,腾讯已具有对虎牙的单独控制权和对斗鱼的共同控制权。如虎牙与斗鱼合并,将使腾讯单独控制合并后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经评估,腾讯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不能有效解决前述竞争关注。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更新】
腾讯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关于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公司将认真遵守审查决定,积极配合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以下是公告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虎牙公司(HUYAInc.,以下简称虎牙)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ouYu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斗鱼)合并案(以下简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20年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提交的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文件、资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21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2021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1年4月30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1年6月24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前,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1年6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在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了解相关市场界定、市场参与者、市场结构、行业特征等方面信息,组织专家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并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合并一方:虎牙于2017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虎牙由腾讯单独控制。
合并另一方:斗鱼于2018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纳斯达克上市,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从事游戏直播等互动娱乐视频业务。斗鱼由腾讯与斗鱼创始人陈少杰团队共同控制。
根据集中协议,腾讯拟通过虎牙收购斗鱼全部股权,交易后腾讯将取得合并后实体单独控制权。
三、相关市场
(一)相关商品市场。
经审查,虎牙和斗鱼在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电商直播和短视频市场存在横向重叠,腾讯在游戏直播的上游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
1.游戏直播是主要由主播操作或解说电子游戏及电竞比赛的实时视频内容服务。娱乐直播是以传统秀场直播为主的直播,主要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表现内容为唱歌、跳舞、音乐演奏、脱口秀等才艺展示。电商直播是以商品推介、商品售卖为主要内容的直播。游戏直播、娱乐直播和电商直播在内容、用户群体、对主播技能的要求、市场进入、收入来源以及主要竞争者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分别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2.短视频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提供经提前录制、编辑和剪辑的短视频(时长通常在5分钟以内)。短视频与直播在实时交互性、内容、时长、主要用户群体、制作流程、进入门槛及盈利模式等各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需求和供给上不具有替代性,短视频构成单独的相关商品市场。
3.网络游戏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企业在互联网上运营自主开发或者取得其他游戏开发企业授权的网络游戏,为游戏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和游戏内置广告等,获得收入的商业行为。
(二)相关地域市场。
本案所涉相关业务均需取得我国监管机构准入许可,且主要面向国内用户,使用中文制作。因此,上述商品的相关地域市场均界定为中国境内。
四、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一)集中将强化腾讯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集中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后实体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从营业额看,虎牙和斗鱼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30%,合计超过70%;从活跃用户数看,双方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5%和35%,合计超过80%;从主播资源看,双方市场份额均超过30%,合计超过60%。虎牙和斗鱼是市场上前两大游戏直播平台,市场力量远超其他竞争者。交易前,腾讯已具有虎牙单独控制权和斗鱼共同控制权,但虎牙和斗鱼之间尚存在一定的竞争,本项集中将彻底消除这种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市场支配地位。
2.游戏直播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游戏直播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著作权使用许可、资金和主播资源等方面。
3.集中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将彻底消除市场上两家最大游戏直播平台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选择权。集中后实体有可能利用其市场力量,降低产品质量,提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用户体验感受,损害消费者权益。
4.集中可能损害游戏直播从业者利益。交易将完全消除虎牙和斗鱼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减少主播平台选择权,降低主播和游戏主播工会议价能力,损害从业者权利。
(二)集中将使腾讯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拥有双向封锁能力,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1.腾讯在上下游市场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实施双向纵向封锁。
一是集中后实体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上游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腾讯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其他竞争者市场份额远低于腾讯,难以对其构成有效竞争约束。在下游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如前所述,集中后实体以营业额、活跃用户数和主播资源计算的市场份额均超过60%。
二是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壁垒高,短期内出现新进入者可能性不大。进入市场的资金和时间成本较高,且需要取得有关资质、获得游戏版号。宣发渠道对游戏推广具有重要作用,游戏直播是网络游戏的重要推广渠道,交易将进一步提高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进入门槛。
2.集中后实体有动机实施双向纵向封锁。一方面,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拥有的游戏著作权使用许可是开展游戏直播的关键。腾讯有动机通过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排除、限制游戏直播市场竞争,进一步强化其在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游戏直播是重要的游戏内容推广渠道,二者用户具有高度重合性,可以相互转化。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商的主要盈利来自玩家付费或广告商付费。交易完成后,腾讯有动机利用其控制的游戏直播平台对网络游戏市场竞争者实施推广渠道封锁,排除、限制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
因此,本项集中后,腾讯在上下游均拥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有能力和动机对下游游戏直播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网络游戏著作权许可封锁,对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的竞争对手实施直播推广渠道封锁,在上下游市场形成闭环,排挤现有竞争对手、扼杀潜在竞争对手。
五、审查决定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将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审查意见及时告知申报方,并与申报方就如何减少该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多轮商谈。申报方提交了多轮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以下简称承诺方案),2021年4月22日,提交了最终承诺方案。对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重点从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方面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不能有效减少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境内游戏直播市场和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申报方未能证明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申报方提交的承诺方案无法有效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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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市说新语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平台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和企业组织架构应运而生,引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重大转型,凭借其强大的网络效应跨界渗透至国民经济众多领域,建立起辐射多产业、多地域、多链条的大型“生态系统”。在平台企业统辖的趋势下,互联网领域涌现出诸如“算法共谋”“二选一”“扼杀型并购”等具有明显数字特征的市场失灵乱象。随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求,互联网平台竞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竞争是获致繁荣和保证繁荣最有效的手段”,而竞争的繁荣仰赖于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双轮驱动。
经当事人申报,2021年1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虎牙与斗鱼合并案立案审查,现已调查终结并对当事人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决定。该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自2009年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2014年禁止马士基、地中海航运和达飞设立网络中心后的第三起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也是继2021年4月12日对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做出行政处罚后,在平台经济领域又一重大典型的反垄断案件。该案标志着在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领域,中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释放出清晰明确的监管信号,即国家在鼓励和促进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积极预防和制止可能造成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垄断行为,保障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该案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具有深远影响和示范作用。
一、发展与规范并重的监管理念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会议围绕着“发展”与“规范”两大核心为平台经济治理“把脉开方”:一方面,充分肯定我国平台经济的发展成果及其对我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贡献;另一方面,随着平台经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全方位跟进和加强监管是历史之必然。有效市场以有为政府作为前提,有为政府以有效市场作为依归。反垄断作为市场监管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政府治理平台经济提供制度依循和行动指南。适时启动反垄断执法,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规范平台企业竞争行为和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惩戒和示范作用,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激活平台经济发展潜能。以反垄断连接“发展”与“规范”之间的纽带,推动平台经济在有为政府规范下的有效市场中创新发展。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对可能形成或者加强潜在的市场支配力的事前预防、控制,旨在维护合理的市场结构,防止市场力量过度集中。自2008年施行《反垄断法》以来,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770件,其中附加限制性条件50件,禁止3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虎牙收购斗鱼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在程序上严格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历经申报、补充资料、立案、审查、对当事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进行评估、做出决定。在实体上审查规范,在界定相关商品和地域市场之后着重进行竞争分析。本案中,经营者集中不仅对中国游戏直播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更放大上游中国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下游游戏直播市场的垄断风险,涉案企业集中后将有能力实施上下游双向纵向封锁,且有“动机”实施双向纵向封锁,引发严重的竞争担忧。反垄断并不限于制止不当行使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也要预防不当获取市场支配地位之行为。尤其是基于平台业已形成的生态化特点,相对于传统行业,一旦形成垄断,对相关、相邻产业影响巨大,执法机构果断对该项经营者集中亮起“红灯”,切实保障相关市场中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有助于维护平台经济开放、包容、共享的竞争性环境。
鉴于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系事前预防性措施,谦抑审慎的执法观有利于贯彻发展与规范并举的监管理念,既体现政府支持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做大做强,也表明政府强化平台领域反垄断监管的坚定决心。
二、审查效率与审查效果兼顾的监管方针
所有满足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都必须依法申报,经营者在审查期间承担着市场机遇转瞬即逝的商业风险,因此,绝大多数的申报方企盼高效快捷的审查程序,以降低审查所带来的成本与风险。对于执法机构而言,“审查效率”与“审查效果”的兼顾便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审查效率”要求审查机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审查工作,即满足当事人的“确定性”诉求;“审查效果”则要求审查机关准确识别并控制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伴随着近些年互联网的急遽发展,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频发,执法部门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与挑战。本案从受理到做出决定,耗时187日(2021.1.4-2021.7.10)。这一方面因应平台经济领域动态竞争的客观需求,降低执法机构对竞争态势瞬息万变的互联网市场的干预,另一方面表明执法机构积极响应党中央“强化反垄断”的政策指向,集中资源对互联网领域进行监管。要平衡审查效率与审查效果,科学、有效、适当的分析方法尤为重要。在本案的审查过程中,执法机构审慎执法,短时间内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意见,收集信息并组织专家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对各方诉求进行了充分的研究,最终在相关市场界定和竞争效果分析上作出深刻且准确的剖析论证。该案件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在效率与效果兼顾上树立良好典范。
对于平台企业而言,经营者集中是迅速扩大规模、增加市场力量的手段,也是重组资源的有效方式,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规模效益和促进经济与技术进步。但由于集中导致竞争主体减少,可能诱发单方效应或协同效应以致损害市场竞争,亦即由于市场失灵从而造成非效率的可能性,此时执法机构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限制经营自主权。如果虎牙和斗鱼实施集中,原来对斗鱼的共同控制将变为腾讯取得合并后的实体单独控制权,从营业额、活跃用户数、主播资源等多项核心指标来看,合计份额极其可观,可预见其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从行政法的视角来看,经营者集中审查属于行政许可,是反垄断执法机关的一种行政管理工具。经营者集中审查以是否“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判断依据,执法机构所采取的措施以最小干预、社会成本最低、合比例性为原则,只有在附加限制性条件不足以有效减少对相关市场的不利影响时才禁止集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禁止的行政决定仅表示不支持通过集中的方式实现企业的急速扩张,提高其市场支配力,但不意味着对当事人现有经营模式、经营状态的否定性评价。虎牙、斗鱼仍然可以独立经营。
三、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并行的监管方式
平台经济集用户、数据、算法于一体的反馈闭环结构,以及强大的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决定了平台企业“赢者通吃”的高市场集中度。从全球视角来看,对大型平台现行的反垄断实施机制以事后监管为主,比如因谷歌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欧盟对其进行三次、合计超过82亿欧元的处罚;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数十个州对脸书、谷歌发动多起反垄断诉讼。但平台经济的动态性与监管机制的滞后性之间的时间差,可能导致事后监管无法及时有效回应维护自由公平竞争和促进技术创新的时代要求。从今天回望2012年脸书收购初创平台Instagram、2014年收购移动即时通讯应用WhatsApp,这种“扼杀性收购”阻断了市场上的有效竞争,从而抑制创新、最终损害消费者福利。近来,欧美先后出台了针对大型平台的反垄断监管措施,其中包括“无门槛收购申报”的措施,即改变既有的全球普遍适用的申报门槛制度,对适格平台的收购行为进行强监管。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作为反垄断法项下的事前监管措施,其特有的预防性功能的价值便在平台经济治理中凸显出来,它能够通过事前监管的方式防止平台企业采取并购或策略性行为实现对相关市场的结构性垄断,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则是通过事后监管的方式禁止平台企业达成或实施垄断行为,三大支柱形成制度合力构建起平台经济事前事后全链条监管。
2020年12月至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布44起互联网平台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倒逼平台企业依法进行事前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此次禁止虎牙与斗鱼合并一案则是以事前禁令的方式直接维护可竞争性市场结构,激励平台企业依靠技术创新、提升消费者福利等公平竞争方式获取高市场份额。该案所展现的竞争效果分析思路也有助于平台企业预防、识别和评估其经营行为。本次执法标志着我国将加大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事前审查力度,丰富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方式,为反垄断三大支柱在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的全面铺开打下良好开端。
平台经济作为“四新”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成为拉动产业结构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新动力引擎,在其高速腾飞发展的背后离不开有为政府的保驾护航。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美誉,是市场自治与政府治理之间的最佳连接点和桥梁,承载着政府治理平台经济的目标追求与制度安排。历经包容审慎的监管过渡期后,反垄断这柄悬于互联网平台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我国乃至全球司法辖区逐渐降落,强化反垄断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趋向,推动平台经济从无序乱序的“野蛮生长”态势迈入法治规范下的“有序发展”阶段。
张晨颖,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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