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 发布者: 东东工作室 | 浏览次数: 次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1年13个方面374项重点工作,由省长王清宪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村农业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4﹒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
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城镇居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0.7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民增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全员劳动生产率9.8万元/人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34%。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
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2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等。
13﹒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
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5﹒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7﹒启动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
(1)全面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专项推进行动,努力打造“航母级”科技创新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发挥磁约束聚变等基础科学优势,争创新的国家实验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建设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4)积极创建合肥滨湖科学城。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5)启动“量子中心”和“科大硅谷”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6)组建运行未来技术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开工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
(7)制定省科技创新“攻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动态扩容升级“攻尖”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等。
(8)实施500项左右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技术难题。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9)制定实施新阶段江淮人才政策,加快推进平台聚才、政策引才、资助育才、创新用才、服务养才等五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等。
(10)完善人才培养、流动、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外办等。
(11)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型人才集聚平台,备案一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新建省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7家,新引进和扶持提升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省投资集团等。
(12)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新培育高技能人才5万名。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18﹒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1)支持领军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2)落实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
(3)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实施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50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4)组建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投资集团等。
(5)提升安徽创新馆枢纽平台功能和服务企业能力,培养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合肥市政府。
(6)精心办好中国(安徽)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肥市政府。
(7)扩大技术转化小试和中试基地布局,新增2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8)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国控集团等。
(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0)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等。
(11)新培育省企业技术中心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等。
(12)新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300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三、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19﹒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
(1)开展重点产业产业链供应链设计,编制10个以上产业链供应链图谱,实施一批补链固链强链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2)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和产业集群群长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3)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在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智能制造工艺等方面实施一批工业“四基”补短板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4)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成集聚区建设目标任务2/3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肥海关等,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
(6)加强助企纾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设立稳企业保就业纾困专项贷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8)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安徽银保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20﹒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1)实施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智能家电等5个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2)加快大众安徽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系列项目落地见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外办、江汽集团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蔚来汽车中国总部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合肥市政府。
(4)扩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先发优势。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5)深化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提升自主可控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6)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和储能技术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等。
(7)建立实施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争淘汰机制,开展2020年度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评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加快布局第六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加强陶铝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布局,培育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21﹒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1)扩大制造业设备和技术改造投资,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8000台以上,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创建绿色工厂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加快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5)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7)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00家。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1)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政府。
(3)高标准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矿局、省税务局等。
(4)新建5G基站2.5万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5)建成5G应用场景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6)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40个,新增“皖企登云”企业600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等。
(7)培育数字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8)支持线上经济“枢纽型”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9)推进“中国声谷”扩园增量提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着力扩大内需畅通循环
23﹒拓展消费需求。
(1)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汽车、家电等实物消费升级,培育康养家政托育等服务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2)扩大信息消费规模,培育信息消费创新产品100件左右,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20个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
(3)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加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5)提质升级文旅消费,建设一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矿局等。
(6)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行动,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7)扩大“互联网+”新型消费,启动建设省级电商直播创新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8)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
(9)扩大节假日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4﹒扩大有效投资。
(1)加强“两新一重”、先进制造业、民生保障等领域项目建设,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800个以上、竣工70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建成安庆—九江高铁,开工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合肥—南京段,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02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开工建设芜宣高速改扩建、太湖至蕲春高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交控集团等,芜湖、宣城、安庆市政府。
(4)建成固蚌、芜黄高速和池祁高速池州至石台段,实现县县通高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省交控集团等,蚌埠、芜湖、宣城、池州、黄山市政府。
(5)制定实施高速公路“县城通”推进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控集团等,亳州、阜阳、六安、黄山市政府。
(6)加快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航机场集团等,合肥市政府。
(7)开工建设亳州机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亳州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8)开工建设蚌埠机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蚌埠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9)建立全省通用航空飞行服务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民航安徽监管局、民航安徽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等,合肥市政府。
(10)开展巢湖流域排洪畅通安全、江淮分水岭地区和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淮委、省引江济淮集团等。
(11)开工建设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华阳河蓄滞洪区等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
(12)引江济淮主体工程完成投资125亿元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用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等。
(14)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5﹒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1)加快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争取增加国际航空货运班线。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合肥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2)加快芜湖(京东)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合肥海关、省民航机场集团等,芜湖、宣城市政府。
(3)加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合肥海关等。
(4)持续扩大中欧班列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海关等,合肥市政府。
(5)支持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港航集团等,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市政府。
(6)制定并实施新一轮港航资源整合方案,进一步做大做强省港航集团主业和临港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港航集团等。
(7)提升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港航集团等,马鞍山、芜湖、安庆市政府。
(8)实施冷链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建立全省冷链物流重大项目库,积极推进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
(9)推进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合肥、宿州市政府。
(10)实施县城配送投递设施提档扩面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11)推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2)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000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五、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实施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建成符合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3200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数量达22万户。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工商联、省农科院等。
(4)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完善后续配套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等。
(6)统筹运用公益岗位,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等。
27﹒保障粮食和耕地安全。
(1)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9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格补充耕地入库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
(3)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
(5)制定《安徽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强农业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工作,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库、圃)建设、完善与运行。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等。
(6)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现代种业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等。
(7)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年末生猪存栏1408万头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8﹒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000个,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100个。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
(2)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特色农产品保险占比达23%。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争取认定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4)推进农村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5)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新增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0家,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3家,新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1万名。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持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800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等。
29﹒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开展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县域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等。
(2)提质建设农村公路300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等。
(3)进一步健全农村快递物流寄递体系,“快递进村”覆盖率达85%。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4)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完成农村改厕40万户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5)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1%和81%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7)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行动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8)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9)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继续推进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年内完成率达到80%。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10)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30﹒深化农村改革。
(1)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3)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4)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新增集体经济强村150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5)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开展改革的村达7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31﹒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共建。
(1)继续推进14个重点协同事项落地落实。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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